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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兰高速(一期)中央分隔带绿化段取土整治工程比选公告

青兰高速(一期)中央分隔带绿化段取土整治工程比选公告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6-23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青兰高速(一期)中央分隔带绿化段取土整治工程比选公告

【概要描述】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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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JYZ 2021-06-15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青兰高速(一期)中央分隔带绿化段取土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比选人为邯郸市交通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兰高速一期沿线。

        2.2建设规模:为了改善和美化青兰一期通行环境,以及保护中分带绿化,拟对青兰一期中央分隔带绿化段实施取土整治工程,整治里程为67.3公里(不含馆陶互通至省界段2公里)。

        2.3计划工期:2个月。

        2.4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青兰高速(一期)中央分隔带绿化段取土整治工程施工比选,共计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申请人报名。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623日至2021625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持下列资料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63号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二楼)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外省市施工单位须携带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71日上午9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邯郸市交通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中华北大街998号)。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邯郸市交通运输局(http://jtj.hd.gov.cn/)、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hinaroads.cn/index.html)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邯郸市交通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比选代理: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华北大街998号

地    址: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63号

联 系 人:王坤

联 系 人:贡士杰、范超雪

电    话:0310-6262663

电    话:0311-68129271 

 

 

8. 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比选申请单位盖章)    

 

注: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比选申请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其比选申请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比选申请人在过去1年(2020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选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须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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